河南省有哪些建筑垃圾再生利用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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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6       16:49:15

  河南省的建筑垃圾再生利用法规主要有以下这些:

  省级法规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市建筑垃圾管理促进资源化利用的意见》:2015 年7月10日发布,提出了建筑垃圾管理和资源化利用的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明确要建立健全政府主导、社会参与、行业主管、属地管理的建筑垃圾管理体系,构建布局合理、管理规范、技术先进的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体系,推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产业化发展。其中规定到 2020 年,省辖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70%以上,县(市、区)建成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 50% 以上.

  市级法规

  《新乡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2023年9月28日经河南省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查批准,自 2024年1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聚焦建筑垃圾源头减量、收集贮存、运输处置、综合利用等方面的突出问题作出针对性规定,实行建筑垃圾分类处理制度,规定市人民政府制定并公布建筑垃圾分类处理规范,引导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分类收集、现场回收利用建筑垃圾 。此外,还要求建立全市互联共享的建筑垃圾管理综合信息平台,推进建筑垃圾全过程监控和信息化追溯等.

  县级法规

  《宝丰县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及资源化利用实施办法》: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市建筑垃圾管理促进资源化利用的意见》等文件拟定。规定建筑垃圾产生单位或个人应在开工前向县建筑垃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排放申请,并与特许经营清运单位签订运输合同;要求建立建筑垃圾网络管理平台,对运输车辆实施有效监控,运输车辆须分类收集、运输建筑垃圾;明确各部门在建筑垃圾管理及资源化利用中的职责,加强对相关企业的政策扶持等.

  地方标准

  《施工现场建筑垃圾收集处置技术标准》:2023年9月14日由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自2023年11月1日起施行。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的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现场建筑垃圾源头减量化、分类、收集、存放、资源化利用、量化与评价等环节。规定了工程开工前应明确各单位相关职责,施工单位应编制专项方案,对建筑垃圾的分类、收集与处置过程提出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要求,还明确了资源化利用与处置的具体要求及相关标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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